通知公告
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9-07-01 来源: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是全国221所具有工程硕士授予权的培养单位之一, 也是东北地区惟一一所航空院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5年起招收并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9年,我校将在航空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安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五个工程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工程硕士生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计算机技术与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式
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学位中心于6月25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现场报名时请按国家规定交纳报名费。
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报名无效;未进行网报者,现场报名时不予受理。
3、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面试。对于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另外还需提供被录取院校同意退学的退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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